2022年国家对储能产业不断加持,电牛侠整理2022年3月份与储能领域相关的政策,国家层面的政策有8项,各省市出台36项储能相关的地方政策,这些政策从多个角度对储能产业的发展做出指引。
国家政策:技术奖励激励是重点
今年3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科技部等部委提出了8份文件。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和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最受关注。这两份文件分别对未来五年和今年一年的储能工作做出安排。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从注重系统性谋划储能技术创新、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强调以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发展、着力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推进国际合作提升竞争优势六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2022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为了提升电力消纳,储能扩容势在必行,文件按照储能分类提出不同要求。为提升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文件提出,健全分时电价、峰谷电价,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充分挖掘需求侧潜力,引导电力用户参与虚拟电厂、移峰填谷、需求响应。鼓励用户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统筹兼顾和综合利用源网荷储各类主体的调节能力,规划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地方政策:提升储能配置主动性
今年3月全国22省市共发布地方性储能政策36项。其中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办针对西北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提出报价区间:0-0.6元/千瓦时。南方能源监管局则对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的补偿进行了细化,按一次调频、二次调频、无功调节和调峰辅助服务给出了不同价格,其中储能调峰为0.792元/千瓦时。
在剩下的34项储能政策中,分别有内蒙古、四川发布了“十四五”能源规划。山西、广东、宁夏、重庆分别提出了充电设施方面的目标和补助措施。江苏、新疆、海南、广西、安徽、湖北、河北、辽宁、福建则对风光配储进一步明确。
其中,新疆发布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尤其具有开创意义。文件提出7条推进路径:基础保障任务路径、煤电挖潜改造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多能互补协同路径、关联产业互补路径。《操作指引》还通过问答形式,从什么是该路径、国家有什么现行政策、本路径建设如何开展三个方面对项目建设条件、关联产业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给出了新增新能源规模计算方法和示例,绘制了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七条路径申报流程图。
文件提出,对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光伏与储热型光热发电以9∶1规模配建。在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方面,文件提出:按照新增负荷的1.5倍配置新能源建设规模,并配建一定比例、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规模。此外,利用戈壁、沙漠、荒漠,建设与治沙、农业、畜牧业相结合等关联产业互补路径的光伏发电项目,对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5倍的光伏项目。
储能配置一直被视为拉高风光发电成本而受到新能源发电场的冷遇,但是新疆提供了一种思路:以储能配置来确定风电光伏装机,以此来提升风电光伏配置储能的热情。